《调整2021年社会救助标准(征求意见稿)》于3月10日至4月10日,向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到意见1条,未采纳该条意见。
市住建局建议将低收入认定标准从1.7倍调整到2.5倍,我们认为涨幅过大与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标准的原则不符,且省内各地均未超过2倍,不宜增大与其他市州的认定差距。
荆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