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30531
发布单位: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0-11-13 15:40:51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为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要求,荆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对消费市场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要求,力争市场不见“长江鱼”招牌字样,禁售“长江鱼”。
根据部署,近两个月来,该局走访5家菜市场、648家餐饮服务单位、82家食品经营单位,逐户上门进行摸排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现场拆除、修正带“长江鱼”字样招牌、菜单54个,通过劝导、提醒告诫、现场整改等方式,提高整改效率,并对重点单位建立台账管理制度。
摸排检查中,该局向辖区内商超、酒店等场所发放上千份宣传资料,加强宣传,讲解长江禁捕相关规定要求,强化销售单位负责人思想认识,从源头上不采买、不销售“长江鱼”。
目前,该局进一步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要求,凡带有“江鱼”“野生鱼”等字样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以核名,不予登记注册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