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37145
发布单位:
开发区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2-30 11:29:39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为认真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根据《关于报送我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备案台账资料的通知》文件精神(荆环督改指办文〔2019〕30号)的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我区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拟提请销号,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要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二、整改目标:
要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整改措施:
1.2020年底前,严格按照荆州开发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推进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经发局)
2.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化工园等工业园区控规编制及审批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加强化工园区外的现有化工项目的规划管控,严禁新建。(经发局)
4.突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强制约束作用 ,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提出流域区域产业发展的环境准入条件,建立禁止引入行业的负面清单,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环保前置审核,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经发局、生态环境分局、招商局)。
5.2019年底前完成工业园区取水调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有效控制用水总量。(社管局)
6.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分局)
四、整改效果:
荆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招商促进局严格按照项目审批要求,严控化工项目新建、扩建。辖区内20家沿江化工关改搬转企业,涉磷企业安道麦、三才堂均列入搬迁名单,促进转型升级。目前已有19家企业按要求完成搬迁改造,并通过荆州市指挥部正式验收。根据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鄂化搬指文[2020]9号文件精神,已批准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延期至2021月6月30日完成搬迁改造工作。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完成化工园区控规编制及审批工作,社管局已完成工业园区取水调查,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5日(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开发区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716-8333782
联系地址:荆州开发区豉湖路58号管委会院内6号楼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