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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荆州,企业可享这些优惠政策→
信息来源:荆州就业创业 | 发布时间:2024-11-11 14:46

01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咨询电话:0716-8516544、8517186

0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716-8516544、8517186

03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716-8516544、8517186

04人力资源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组织人员到荆州市内重点工业企业就业,且实际工作地点在荆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个月以上的,属地财政按不超过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用人单位实现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对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规模以上企业就业的,标准为2000元/人。

咨询电话:0716-8514460

05岗前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录用的九类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0716-8516433

06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企业开展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新设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20个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企业补贴。

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照中级工5000元/人/年、高级工6000元/人/年,给予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培养期限一般为1-2年。

新技师培训。符合晋升条件的在岗职工,完成新技师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给予企业补贴。

咨询电话:0716-8512493

07“以训送工”奖补

定点培训机构按规定组织对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九类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1个月内输送到协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参保缴费满3个月)的,可按照不超过各地现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150%发放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716-8516433

08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十类城乡劳动者,在湖北省依法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借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和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咨询电话:0716-8513773

09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十类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10%(职工超过100人的占比5%),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借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16-8513773

10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对成立1年以上、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且用工人数保持稳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便捷审批通道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优惠贷款利率。

咨询电话:0716-8514460

11劳务品牌及领军企业

全市劳务品牌资源库中,被评定为市级优秀劳务品牌的,对相应创建地每个给予10万元建设补贴;被评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的,给予50万元建设补贴。被评定为国家级劳务品牌的,给予100万元建设补贴。

开展劳务品牌领军企业评选认定,被认定为市级劳务品牌领军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被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领军企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

咨询电话:0716-851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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